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021版)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
(四)《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
(五)《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六)《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八)其它标准文件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实施。
二、 公司负责人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刘盼盼
副组长:张庆斌 杨宁昆
成 员: 201车间主任,203车间主任,205车间主任、销售部经理,安全部经理,行政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质量管理部经理,公共支持部经理,研发部经理
四、公司环保部是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车间主任对本车间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必须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 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危险废物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公司环保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生态环境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2、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贮存、转移、处置。
3、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4、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九、危险废物接收单位不得接受没有转移联单或者与转移联单不符合的危险废物 。
十、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制药生产实际情况,环保部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车间,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危险废物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三、建立健全公司危险废物档案管理,专人负责各类危险废物统计工作,承担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十四、依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司对减少危险废物产生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本制度即日起开始执行。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人员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总经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职责
l、总经理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建没,指导和监督公司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 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监督其实施,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2、主持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管理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公司环保部主管领导工作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2、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总经理汇报,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控制污染,发展生产。组织开展公司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建全档案、记录。
3、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4、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
5、组织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6、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管理素质。
三、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全面学习和掌握国家、地方管理保护法律、法规;在管辖工作范围内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法规、上级有关保护规定和公司管理管理制度。
2、了解和掌握管辖工作范围的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物排放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部门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建立相应的档案。
3、参加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管理制度。
4、管辖工作范围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监督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贯彻执行情况,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5、参加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提出处理意见。
6、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负责对员工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监督和指导其工作。
四、各生产单位主管危险废物负责人工作职责
1、对本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对公司总经理和环境保护部门负责。
2、组织本单位职工学习和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 制度,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把危险废物管理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轨道,做到环境保护管理与生产管理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使环境保护和生产经营同步发展。
4、组织学习公司的有关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5、参加本单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及设计审查,监督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防止新污染。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三同时”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6、主持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并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及时报送公司环境保护部门。
五、各生产班组、员工作职责
1、在班组长领导下,负责本班组日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环保管理部的监督和指导。
2、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3、监督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装置同步运行。督促生产操作人员精心调控,严格控制工艺指标,不得乱排乱放而造成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督促设备检修人员做好设备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防止所管理设施泄漏和污染物流失。
4、参加本班组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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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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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危险废物管理工作责任制
一、环保部
1、主持公司危险废物管理日常工作。建立管理网络、档案、台帐,完善保护管理体系,监督各生产经营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情况;
2、完善环境监测体系,监测和抽查全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
3、 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监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负责新、扩、改建项目试生产报审工作;
4、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
5、编制危险废物环境保护考核指标,及时考核;
6、组织贯彻和实施国家危险废物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环境保护文件、条例和决议,不断提高职工的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环境保护与生产建设同步发展。
二、生产部
1、把危险废物管理纳入生产管理、控制过程。对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必须与主体设施同时调度安排;
2、对生产系统开、停车和事故状态下的危险废物排放要采取有效防范、应急措施,避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当生产经营与环境保护发生矛盾时,生产安排要服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
3、危险废物管理处理设施纳入生产设备管理程序,制定相应的、与动力、运行设备指标一致的考核指标,严格监督执行,减少跑、冒、滴、漏;对各类设备检修、大修,要确保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检修质量,为生产经营服务。
4、确保危险废物治理与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做到达标排放;对不执行“三同时”规定或达不到要求的工程项目,有权拒绝接收和使用。
三、财务部
1、会同环保部编制公司管理计划、规划,统筹安排实施,使危险废物管理与生产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编制和审批危险废物管理项目补助资金计划,检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划执况情况。
3、负责危险废物管理资金及环境保护项目补助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参加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支付污染赔款和罚款。
四、设备部
1、负责危险废物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
2、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或处理,不得把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的物料或产品转移给其它企业。
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日